Jimmy Ma
马耀添 博士
大律师
银紫荆星章 太平绅士

认许年份
香港(1985)

学历/资历
法学士 (香港大学) (1981)
法学专业证书 (香港大学) (1982)
法学硕士(商业及公司法) (伦敦大学学院)(1988)
法学士 (北京大学) (1996)
法学博士 (北京大学) (2006)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律师 (1991认许)
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2008)
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认可综合调解员(2013)
香港仲裁司学会的资深会员 (2018)
英国特许仲裁师公会资深会员 (2022)

警务工作

自1974年至1985年马博士任职香港警察,官阶至总警务督察。自1983年至1985年,马博士出任警务处处长副官,担当处长的私人助理。

法律执业

自1985年至1992年,马博士出任检察官,官阶至署任助理首席检察官。于1992年,马博士被委任为立法会秘书处的高级助理法律顾问,及后于1996年至2015年出任法律顾问及立法机关法律顾问。自2015年7月开始,马博士于香港以大律师身份从事私人执业。

马博士的执业范畴包括民事及刑事事宜。除了出庭代理案件外,马博士亦有向企业或个人客户就涉及与《基本法》及商业和企业事宜有关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马博士亦有向法定机构和上市公司提供法律草拟服务。

马博士活跃于仲裁和调解领域。他是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南国际仲裁院及深圳(香港)国际仲裁院的表列仲裁员,并担任香港仲裁师协会的荣誉司库。马博士是香港调解中心的法律顾问。他的调解工作经验,包括调解不涉及法律诉讼的争议及根据首席大法官的第31号实务指示下进行的调解。马博士是香港国际商会替代争议解决及仲裁委员会的成员及代表香港参与国际商会替代争议解决及仲裁委员会的工作。

公共服务

马博士是岭南大学的校董会及谘议会的成员。

马博士是根据《建筑物条例》所委出的上诉审裁小组的一名主席,他亦是《税务条例》下的税务上诉委员会的一名副主席。

荣誉

于1998年,马博士获委任为太平绅士,并于2015年获颁授香港银紫荆星章。于2017年,马博士获选为香港翻译学会的荣誉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