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於1975年成立,負責打擊公營和私營範疇的貪污及詐騙。
在過去的35年,這執法機關在香港的貪污及商業罪行檢控過程中一直佔據著非常重要的位置。
但廉署所進行的調查工作通常會對當事人的業務帶來嚴重的擾亂,並可能招致負面的傳媒關注,引發一連串令人討厭的麻煩。
Liberty大律師事務所的大律師們具備所需的專業知識以處理及就此等調查提供意見,當中包括關於搜查、檢取、拘捕及扣留;資產限制令;强制性訊問的權力及資料的提供;被控告前被限制旅行的權利;提供資料人仕的保護;以及在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中所概述的主要貪污罪行的元素等各事項。
此外,我們的成員擁有廣泛的經驗替當事人辯護廉署就貪污、詐騙及有關罪行所提出的檢控。
由於這種案件經常涉及反對警誡供詞或影像錄影會面的情況,所以關於程序及調查員手法的專家知識對於揭露任何調查上的濫權是關鍵的。